IT前沿11月14日消息报道 据长宁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消息报道 ,为让消费用户能享受更真正好购物真实体验 ,很多商家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有基础 上适时推出申请退货就先行退款的售后专业服务 ,例如京东商城的“闪电退款”专业服务。了一 ,却有不法需要通过 这项“福利”实施诈骗。
十月份 成立以来 ,长宁区检察院共计受理相关联案件35件40人 ,诈骗金额从人民币6千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 ,截至截至目前对所有18人提起公诉。此类案件中 ,犯罪分子均不使用了“退款不退货”的作案手法。根据实际“闪电退款”专业服务规则 ,符合第十七条要求的会员申请退货并寄出商品后步骤三 收到新平台的退款 ,无需等待商品抵达新平台仓库。犯罪分子需要通过 申请退货骗取新平台的退款 ,似乎并未将商品退回 ,也也不是占为己用如果是是出售牟利。
长宁区检察院在办案中还发现它 ,相关联案件的犯罪群体低龄化显著 ,所有不乏在校教师。
现年18岁的小恒(化名)为一名医生大专在读生 ,你的父母亲常年外出务农 ,对你的父母亲疏于管教。十月份 8月 ,尚未成年的小恒无意中听闻了了一犯罪手法 ,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一开始尝试 ,屡次得手后就变的一发不可收拾。
接过来的10个月间 ,是他 京东商城陆续想要购买一录音笔、阅读器、拉杆箱等商品 ,骗取退款后不退货给商家 ,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所有2.7万余元系成年后骗取) ,很多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案发后 ,小恒的你的父母亲四处筹钱 ,向京东退赔了所有中损失。
长宁区检察院向媒体 ,小恒以非法占有为本意 ,诈骗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其犯罪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第十七条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十月份 9月26日 ,小恒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月 ,缓刑一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媒体 ,所有中教师但因缺乏法律常识 ,抱有从众和侥幸心理 ,在得知了一牟利“技巧”后便如法炮制 ,似乎意识到别人的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似乎 ,“退款不退货”的犯罪行为似乎不正常能享受商家优惠的“薅羊毛”犯罪行为 ,也也不是以非法占有为本意 ,骗取他人财物 ,构成诈骗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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